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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2024供热年度采暖收费及业务办理的通告

2023-08-08 08: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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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23697

尊敬的用户:

您好,市热力公司2023-2024供热年度采暖收费工作正式启动。为保证今冬正常供暖,您提供优质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如下:

一、供热

1.费标准:根据宝鸡市原物价局《宝市价价发201138号》文件规定居民类终端价格为每采暖季每平方米22元,其中20.4为采暖费,1.6元为换热站运行费用非居民类终端价格为每采暖季每平方米30元,其中28.4为采暖费,1.6元为换热站运行费用低保户终端价格为每采暖季每平方米13.38元,其中11.78为采暖费,1.6元为换热站运行费用。

2.费时间20238月1日至11月15日逾期未交费市热力公司将按照《陕西省城镇集中供热服务标准》城市供用热力合同》等相关规定,自12月1日起每日按所欠采暖费总额的2‰收取违约金,收取金额最高不超过采暖费本金金额。

3.交费方式:互联网+直交用户可通过“宝鸡热力”微信公众号、支付宝“生活缴费”模块浦发银行、渭滨农商银行、招商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华夏银行、市热力公司服务大厅费。互联+直交用户小区管理单位处统一费。③低保户应持《低保证》、本年度《低保金领取存折》最新支取记录、户口本》《房屋所有权证,到市热力公司各服务大厅办理减免手续后再费。

4.交费奖励:2023年8月1日-9月30日,互联网+直交用交清当年采暖费往年欠费,每户奖励20元微信红包或精美礼品一份;非互联网+直交用户小区管理单位交清已收采暖费,每户奖励精美礼品一份。精美礼品数量有限,先到先得。

/恢复用热

1.申请时间:用户申请停、复热业务,应20239月30日前提出并办理相关手续。

2.办理方式:所有用户均可通过“宝鸡热力”微信公众号、市热力公司各服务大厅申请办理停、复热业务。

3.根据宝政发201421号文件规定实行供热计量小区的停热用户向市热力公司交基本热费基本热费=基本热价×4×建筑面积如遇政策调整,以最新政策为准。

三、便民服务

1.每年9月30日申请办理停、复热业务,市热力公司免费上门拆、装每年10月1日至11月4日申请办理停、复热业务,用户可在小区换热站注水试压按照热力公司停、复热规范标准自行拆、装,经验收合格后办理手续每年11月5日后,全市供热系统开始运行调试,停、复热业务原则上停止办理。

2.为方便老年群体及行动不便的用户纳采暖费及办理相关供热业务,市热力公司将提供电话预约上门服务。

新建路客服大厅地址:

金陵东新村7号新建路东段金陵小学东校区对面

高新大道左岸新城北门客服大厅地址:

高新区高新大道36号左岸新城71幢1层4号左岸新城北门向西200米

24小时服务热线:0917-280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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